进入人性意识越发觉醒、“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的发展新时代,企业安全管理仅仅依赖安全规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安全绩效持续改进需要安全文化建设。
那么,“安全文化建设该由谁牵头呢?”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拿不准,定不下。在国务院安委会最新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明确了“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更强调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这给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视角。企业中,任何工作都有主管,安全不例外,既有主管领导、又有主管部门,比照国家的“三牵头”原则,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这项工作显然由安全部门牵头是适合的。在工矿企业、高危行业中,这种内部分工是不言而喻的常见。
其实,在捷盟咨询服务过的客户企业中,约90%以上的企业由安全副总或安全总监主管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是安全管理部门,或HSE管理部。之所以有个别企业在这个本应不是问题的问题上有犹豫,可能的理由是: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那么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就要由企业文化管理部门来牵头。
这里有两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从责任的角度讲,安全无小事,企业一把手任何时候都要负主责,那么安全文化建设的成功更在于一把手的自觉与投入,所以安全文化建设的第一牵头人不是别人,而是企业一把手,这无人可以替代,因为别人没有那个权威,这是实话。所以这个认识误区要突破,不突破,安全责任的授权不会彻底,安全文化建设的责任授权也一样不会彻底,既便强行授权了,被授权者也做不到。
第二个误区,牵头不是把所有活都干完,不熟悉的业务需要由专业部门配合承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顺利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不能因为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企业就把安全文化建设的任务硬压给企业文化部或宣传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因为安全文化的事涉及专业内容太多、太复杂,而且法律性较强,不懂专业,真的是玩不转,也可能抓不到安全管理的痛点和难点。但文化的共性,又需要在一些环节由文化宣传部门、党政工团部门这些专业来配合,帮助开展活动、营造氛围、评树先进、事迹挖掘与传播,这些对安全文化建设见实效是很有价值的。
捷盟咨询经过多年的实践认为:
一是根据“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企业负责人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重视,身体力行,用安全文化来管理安全的事才会成为可能和得以落实。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牵头”原则,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成立安全文化建设联合工作组,由安全管理专业部门和企业文化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优势互补、协同配合、制定目标。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安全总监主管联合工作组的工作。
三是要定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成果评估,找差距、重整改。同时,把评估结果,连同联合工作组人员的安全文化建设职责列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和薪酬绩效挂钩,激发其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既具有专业性,又属于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工作的开展具有它的特殊性,需要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才能真正做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