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闭幕。5200余字的会议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58次,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改革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之际,法治中国框架的搭建将释放出“法治红利”,助推中国经济稳步升级,助推国家、企业朝着更职业化的方向发展。
管理企业要职业化,管理国家更要职业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更通俗的话来讲,就是管理国家要职业化。如何管理好一个国家,世界各地因文化不同有过不同的管理发展历程。
中国的管理学始成于《论语》,在《论语》“为政”篇包括24章,主要内容涉及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及如何从政为官的基本原则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思是以道德教化来治理政事,就会像北极星那样,自己居于一定的方位,而群星都会环绕在它的周围。基本上,2000多年来,中国历代君王都遵从了这个“德治”理念,并以“孝”礼约束群伦、服务于政权。这是以德治国的基本思想。反观德治的现状及西方法治的成果,人类认识到,国家的权力源自民众的让渡,国家对自己的民众来讲是服务者、保护者、公务员。其基本的逻辑是,政府要管理好民众与社会,必须建立秩序,这个秩序靠制度体系来完成,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最基本的原则。这种制度化的管理模式能增加社会总的满意度与价值创造能力,也因此得到东西方不同文化的认可。
中国传统的“礼”其实就是法制的雏形,但这个礼中,有一个缺陷,就是等级的约束、不讲平等,从一开始就存在先天性的基因弱点,压制了人性的创造力。显然,这个“礼治”与我们现在提倡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先进理念来讲落后千年了。文化的力量是长期的、强大的,它在无为、无声中、不知不觉中影响每一个个体。中国长期在传统的“为政以德”的思想下运行,我国强大的思想工作特点就是强大文化下的自然选择。当我们意识到必须吸收全人类优秀文化成果来成就我族时,表明我们的眼界开阔、思想解放了,但原来的文化还在顽固地起作用,左右我们判断与选择。今天我们决定必须坚持以法治国、强化以法治国,是民族复兴的大事。在依法管理好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一定会出现一些矛盾与困惑,因为我们骨子里、基因中的“礼”的、不合时宜的东西会不时跳出来影响我们的管理思想与行为,会让我们不“职业”,会让我们在一些方面退下来、妥协让步,这是完全可以预料到的。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讲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现代化只能靠法治来体现与固化下来,因此,四中全会确定了180多项法制改革措施,目标直指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同样的情形与逻辑,中国企业的管理大都是不职业的:不职业的老板、不职业的经理人与员工,不职业的决策与不职业的作业、不职业的操守。因此,中国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必须补上职业化这一课。
职业化本质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工作习惯,仅靠老板、干部与员工的自觉是不可能达成。一种文化的形成必须依靠制度或者环境长期影响与规范才能使然,企业职业化必须通过法治文化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