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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事故后,如何保障校车安全

栏目主持:捷盟咨询 谢姣

事件背景:11月16日上午9时15分,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民办幼儿园校车(甘M-A4975黄色金杯面包车)由司机杨海军(已死亡)驾驶,搭载幼儿及教师63人(车辆限载9人),在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前,与向西行驶的陕D-72231东风牌自卸货车迎面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当场死亡5人(校车司机1人、幼儿4人)。目前,经市人民医院专家组、正宁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全力抢救,因伤势严重救治无效死亡15人(幼儿教师1人、幼儿14人),死亡累计人数达到20人。面对如此惨重的校车事故,校车的安全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捷盟咨询就此问题也在微博上展开了讨论:

@易水朵朵莲:看到无辜的孩子在校车中结束了生命,我们无不叹息。为什么幼儿园能够如此不顾孩子的安全?为什么家长放心把孩子交给这样的幼儿园?校车管理不严自然是车祸惨剧的重要原因,但是我想如何把农村地区的“撤点并校”这件好事做好,真正让农村娃娃在更好的教育环境中更安全、更健康地成长是我们要思考的。

@聪望:超载校车的存在,有它的经济性和合理性。我身边有很多人,选择校车的时候,考虑的第一是费用,第二是时间,第三是舒适,第四才是安全。

@果果豆豆豆:结构坚实,设施齐全,色调最好醒目,让人一眼就知道是校车,能够自觉减速让行的。好的设施也只是起到低级的保障而已,重要的是人们的素质、交通习惯以及对安全的重视,不超载、尊交规、并且能够自觉让行,不抢道,这些虽然看似平凡的小事,在国民身上以及真正实践起来却依然任重道远

@天使的笑笑:孩子是明天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是每个家庭快乐的源泉。我们经常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挂在嘴上。可是悲剧依然发生了。事故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生命的漠视,对安全的忽视,对责任的无视。一条条消逝的曾经美丽鲜活的小生命背后,是一个个曾经欢声笑语弥漫的家庭的破碎。

@小落丫头:“不买公车买校车”赞!//@光远看经济: //@薛蛮子:不买公车买校车!这个口号应该火起来!三百多个地级市,二千八百多县市都应该马上行动起来,庆阳惨剧绝对不能重演!你们支持吗?

◆◆@头条新闻:【青海湟源县决定4年不买公用车买校车】青海湟源县近日决定,四年不买公用车,节约下来的资金为六所寄宿制学生相对集中的农村学校配备学生专用校车,约5千名农村学生因此受益。此前,该县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靠的是当地客运公司车辆或家长租用的私家车,超载、混载等时有发生。

点评:

@付立红:#文化观察--校车的思考#校车可有可无,不论国有还是民营--在政府、法律没有明确时候。有校车就等于提供了服务,必定也是有偿的,确保安全是服务者的基本责任,超载就是违规行为。这种事,放在我们这个民生“百业待兴”的低福利低安全国家,司空见惯。但眼看着巨大的财政收入,却难惠及至此,让人感慨。

@惊喜一生:甘肃“小博士”幼儿园几十名小博士命丧车祸,家长哭天抹泪之后,痛定思痛,集体向社会提出三个问题:

1、我为什么将孩子送到“小博士”幼儿园?都说孩子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可现实是国家对孩子教育的投入最少,家庭对孩子教育的负担最重。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包括幼儿园教育,这才是这起交通事故背后应该深刻反思的,否则,几十个孩子的命就白白没有了。

2、我为什么让孩子坐校车上幼儿园?现在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小区没有幼儿园,小村子没有幼儿园,甚至许多村子连小学都没有,很小年龄的孩子就要坐车、跑校、甚至住校,试看西部地区有多少村庄,以前的小学被取消了,几岁的孩子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这能不说是教育发展的倒退?

3、谁来对这起交通事故负总责?车主即园长被捕,这固然能暂时平息家长的愤怒,然而,一个园长赔不起几十个孩子的性命。车多了,路宽了,楼高了,公立的幼儿园呢?96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土地上,为什么就立不起让老百姓放心的公立幼儿园?再穷不能误孩子,孩子不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是社会的。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就是很少有人去做。倒是这个园长不自量力做了,偏又老天无眼,反而惩罚他,但愿他的牢不白坐。

最新进展:

温家宝要求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

“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温家宝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温家宝强调,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设计、生产、改造、配备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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