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最后一天,石家庄三鹿集团的门头标识被摘除了。从此,三鹿集团和三鹿品牌成了历史名词。三鹿的倒下,惋惜者有之,毕竟,一个历经几代人艰苦奋斗、奋发拼搏,价值高达149.07亿元的三鹿品牌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就这样灰飞烟灭了。但更多的人认为,“结石门”事件是偶然的,而三鹿的倒下则是必然的。
许多学者和企业界人士从不同的方向剖析这次事件的根源。有人以为是不法奶贩为牟利而擅自添加三聚氰胺;有人认为是政府监管部门监控不利酿成的;有人把其归因于食品免检制度的缺陷;更有人从三鹿集团和奶业本身找原因,例如奶粉行业长期存在的畸形模式――断裂的、非一体化的产业链,以及行业快速扩张导致的奶源紧张;也有人从企业道德的角度谴责三鹿集团的奶粉“投毒”事件。作为一个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的专业顾问,本文作者试图从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谈一谈三鹿“失其鹿”的原因。
三鹿倒下的背后
企业文化不能“画皮”,而要“入骨”
可以说,三鹿的发展,伴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和新中国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三鹿集团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发展成为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同行业中创造多项奇迹,并荣获诸多荣誉。
三鹿的企业文化建设也做得风生水起,成为企业界一时学习模仿的对象和学术界研究的案例。三鹿提出“为提高大众的营养健康水平不懈进取”的核心价值观,而其“以人为本、勤俭奉公、务实创新、团队协作、诚心经营”的企业文化亦为人称道。但2008年暴露的毒奶粉事件,揭开了三鹿企业文化的面纱。
从2008年3月中旬接到消费者投诉起,三鹿公司的态度始终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能逃避就逃避。直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相继指出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可能与使用三鹿奶粉有关,三鹿才发布公告,决定立即全部召回700吨受污染的婴幼儿奶粉。但公告既不说明现在躺在医院里面的患儿怎么赔偿,也不说明已经卖到消费者手里的产品怎么回收,已经喝了但还没发现问题的人怎么解决……完全没有一个负责任的知名民族企业该有的形象,缺乏一个大品牌面对危机时应有的魄力和长远眼光。“以人为本”变成了“金钱挂帅”,三鹿的危机公关成了掩盖真相,“搞定”政府部门,“摆平”媒体,进而欺骗消费者的工具。
三鹿的“毒奶粉事件”仅是乳业“冰山一角”,在随后的同类产品检测中,雅士利、伊利、蒙牛这些占据全国乳制品半壁江山的巨无霸们也一样受到三聚氰胺的“侵害”!我们可以从这次事件看出,中国企业的文化建设竟然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样的企业文化只是一张徒有其表的画皮,文化上了墙,但没有入心,更没有深入企业的骨髓。一旦企业遇到义利冲突,企业文化就被抛到脑后,企业仅剩下赢利的原始本能,蝇头小利就能让企业敢于藐视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的游戏规则,进而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企业文化的目的是以文化人,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改变员工的心智和行为。“以人为本”也并非是仅仅“以员工为本”,更包含对外“以客户为本”,主动发现并满足客户的需要。对于乳业生产企业来说,提供安全、卫生、合乎健康潮流的乳制品,既体现了企业“以人为本”,又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
企业文化并不能保证一个企业赢利,但它至少能保证一个企业不死。如果原三鹿集团的高管们能真正认识到企业文化的作用,把企业文化落到企业管理的实处,三鹿的悲剧原是可以避免的。
大企业要有大责任
这个大责任就是企业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相关利益者的义务,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
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不仅主动践行经济责任,为丰富人民物质生活、为推进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发挥自己的作用;企业更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使自己的活动不给国家、社会和公众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进一步讲,企业应努力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一个长期奉公守法、善待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必将赢得消费者认可和社会尊重。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并非使自发形成。纵观历史,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是在企业漠视法律,践踏消费者利益,从而受到法律制裁和舆论谴责时,企业才逐渐认识到自己除了追逐利润外,还肩负有为社会、环境和广大公众谋福利的义务。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产物。
中国市场经济的一大缺陷,就是缺乏成熟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信仰和道德基础。市场经济对于中国社会是舶来品,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是农耕社会,缺乏市场机制的生存土壤,因此人们对市场和市场经济存在普遍误解,以为市场经济是自由、不受约束地追逐利润。同时,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旧的价值体系被打破,新的体系尚未建立。在法律约束和政府监控有空子可钻的情况下,人的私欲无限制放大,金钱成为某些人追求的唯一目标。中国文联主席孙守正做客凤凰卫视时说:“就在这个传统的道德被打破,新道德还没有建立的时候,中国跨入了市场经济,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三鹿奶粉这些事情是必然的。”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表现颇为令人担忧。调查显示,90%的国内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至今依然没有开始行动,99%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部门设置。这与目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环境不健全以及社会对企业的社会化责任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有关。在政府主导经济的发展模式下,地方政府以追求GDP的高增长为首要目标,提升企业环境治理、关注员工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权益等行为往往与地方政府GDP增长最大化的目标相左。另一方面,尽管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制度已经逐步建立,但在法律的具体执行和实施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产品市场来看,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意识虽有所上升,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力量去抵制严重违背社会责任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购买严格遵守社会和环境标准的产品。
有人曾戏言中国消费者是世界最为忍耐的一群,即使食品安全和家居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也很少有消费者出面控告厂商进行索赔。正是消费者的一步步退让,让不法厂商得寸进尺。钱确实是个好东西。正如鲁褒在《钱神论》中所言:“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无翼而飞,无足而走。解严毅之颜,开难发之口。钱多者处前,钱少者居后;处前者为君长,在后者为臣仆。君长者丰衍而有余,臣仆者穷竭而不足”。企业不赚钱,就不能生存,但当企业只剩赚钱一个目的的时候,不择手段就成了唯一选择。
诺贝尔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说过:“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勇于承认错误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的企业,往往能安全度过难关;而那些试图掩盖错误,欺骗舆论的企业往往翻了船。美国强生公司的“泰诺速效胶囊”事件和日本雪印乳业的低脂奶中毒事件,给我们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若不能引以为鉴,则不免重蹈覆辙。
三鹿“毒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心是必需的。在企业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承担起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换取利润,完全是缘木求鱼的做法。事实证明,抛弃消费者的企业也必将被消费者所抛弃,三鹿企业网站被网民黑屏,充分表达了广大消费者对其不法行为的愤怒。三鹿奶粉相关涉案人受到法律严惩,这不仅说明了我国政府保护公众利益的决心,还表明了政府在维护社会公义、扭转倾斜的道德和信用基石,重构中国企业的信用和社会责任体系中的导向作用。
结束语
随着三鹿被三元收购,工厂陆续复工,曾经险些引发中国乳制品业地震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但该事件的后续效益将长期影响中国企业界。
中国乳业历经数十年努力打造的产业链、几代人积累的无形资产,在这一事件中几乎遭受覆灭性的打击。这次事件对于本已保受西方微词的中国企业国际形象,又是致命一击。中国产品出口将遭受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寒流,“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将更加艰难。
三鹿事件揭破了乳制品行业的“潜规则”。这个过程必然是苦痛的,多少个家庭因为生病儿童失去了欢笑,无数的三鹿员工面临再就业的压力,经销商们面临追索货款的困境,政府则肩负补牢的重任,从制度上重新设计,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这一切难道仅仅是三聚氰氨惹的祸吗?如果中国企业家们不能从自己思想意识里找根源,缺乏做人的基本道德和做企业的社会道德,四聚氰氨甚至五聚氰氨事件还会发生。近几年的苏丹红事件、孔雀绿事件,安徽大头娃娃事件以及2008年的三聚氰氨事件屡禁不止,就是最好的诠释。法律总会有漏洞,但企业家们“道德的血液”却可以补上法律的短板。